桂林泓文实验学校入学须知
一、 必须带的物品:
1、学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8张
2、住宿学生需携带的生活及学习用品:
(1)、转学手续:转学证、学籍卡、健康证、学生手册。
(2)、学习用品:书包、学生文具(如钢笔、水性笔、铅笔、学生圆规、三角板等)、语、数、英练习本各5本、学生字典、词典等;
(3)、生活用品:洗发液、2个水杯、3-5套内外换洗的衣服、3-5双袜子、沐浴露、纸巾、拖鞋、两双运动鞋;
二、坚决禁止带来学校的物品:
手机、小灵通、游戏机、电子词典、快译通、MP3或MP4、用电器、刀火具、扑克牌、不良书籍等其他贵重物品及零食、大额钱财等。一经发现将由学校直接没收,不予归还;如有学生将上述违禁物品带到学校导致丢失,后果自负。
三、其他事项:
县城学生预交代办租直达车费:阳朔籍学生每期500元,荔浦籍学生每期700元,贺州籍学生每期1300元,兴安籍学生每期400元,全州籍学生每期800元,其它县城及外地学生预交500元车费,(灵川、临桂除外)。需要周末留校的学生另外预交周末留校费500元。(注:车费及留校费以自愿为则,期末按实际费用多退少补。)
四、2009年秋季入学时间:2009年 8 月 30 日报到。 (以电话通知为准)
桂林泓文实验学校
2009年7月11日